假面娇妻_第338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338节 (第29/60页)

那要是林宇南发现了真正的妹妹是何人,那林宇南是不是会再次痛下杀手?    因是站在公司附近,所以当余向东看到林宇南柳咪两个人一块走出汇豪大厦时,他的眉头立马皱了起来。    只是林宇南柳咪是转向另一个方向,所以余向东就朝就近的咖啡厅走去。    同一时间,厦门公安局。    在半个小时前,许队就已经查看完了林宇南和林慧莲双方的聊天记录。    可惜的是,不论是还是微信,许队都没有发现任何和冒险游戏有关的记录,更没有找到一丁点有用的线索。要是他们中有一个人在或者微信里有向第三个人聊起冒险游戏,那这个案子就会有眉目了。    这是许队的想法,但真的是一点涉及都冒险游戏的聊天记录都没有。    双击打开一张照片,许队的眉头皱得非常紧。    照片里是趴在血泊中的林慧莲。    而因林慧莲的眼睛瞪得非常大,就好像死不瞑目似的,所以许队总觉得这所谓的自杀案应该是另有隐情。    他希望能得到更有用的线索,但目前是根本没有。    所以要是没有人证物证能证明林慧莲的死和冒险游戏有关,那真的就只能以自杀结案了。    许队思考之际,身在酒店的李泽正死死地盯着朋友圈里的照片。    看着坠楼身亡的林慧莲,李泽怎么也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。    早上醒来到现在,李泽一直在等林慧莲打电话过来。    在等待之际,李泽就玩着手机。    结果刚刚刷朋友圈的时候,他突然看到有个老师发了一张照片,也就是林慧莲死相凄惨的照片。因为这条朋友圈消息里有提到自杀,所以李泽就觉得这事特别蹊跷。今早林慧莲去上班是想帮他揭穿他妻子的真面目,所以根本就自杀的理由。正因为这样的想法,李泽才会认为林慧莲是他杀。他甚至觉得,林慧莲是不是被他老婆给害死的。为了隐瞒出轨真相,所以就特意把情同姐妹般的林慧莲给杀了,这样的推断是不是太离奇了?    操!    明明差点能弄到他妻子出轨的音频证据,没想到就这样没了!    因手机突然响起,被吓到的李泽连手机都抓不住。    也幸好他是坐在床上,所以手机是直接掉在了床铺上。    见是陆远凡打来的,李泽忙接通。    “你有没有听我老婆提到过冒险游戏?”    “冒险游戏?”    “看来你是没有了。”    听到陆远凡那颇为沙哑的声音后,李泽问道:“你老婆是自杀的?”    “不可能,她完完全全就没有自杀的理由,”陆远凡道,“我相信她一定是被林宇南那人渣害死的,而且和冒险游戏有关。但可恶的是,因为没有人证或者物证,所以警方就不愿意相信我的话。要我老婆有和我或者是你在手机上聊过冒险游戏,那估计就能让林宇南偿命了。”    “什么是冒险游戏?”    “就是林宇南出钱让我老婆做一些危险的事,比如站在窗户上。”    “所以你是觉得你老婆站在了窗户上,之后被林宇南推下去了?”    “不是推下去,是她自己掉下去的,因为那时候林宇南没有在办公室里。”    “反正你是认为你老婆是被林宇南害死的?”    “对!”    “那你有和警方说过这事吗?”    “说过了,但警方是让我等消息,”电话那头的陆远凡道,“李泽啊,我跟你说啊,我现在人还坐在前天晚上你和我老婆聊天的那亭子里,还哭了好久好久。她活着的时候,我有想过失去她到底是种什么样的感觉。但不论我怎么想,我也无法感受到痛彻心扉的感觉。可当她真的死了,我就心痛得不行。要不是我还有个儿子,要不是我还想替我老婆伸冤,我很可能已经自杀了。”    “我想问一个不适合现在问的问题。”

    第726章 如此地步

    “什么问题?”    “是这样的,”李泽道,“你们两个人都有些比较另类的癖好,都不介意对方和其他人做那个。所以我一直在想,你们两个人应该一直都不爱对方。但因为你现在的反应,我又觉得你们应该很爱对方,至少你是很爱你老婆的。所以我就想问一下,既然你爱你老婆,那你为什么愿意和其他男人分享她?”    “我不想聊这个话题,反正我很爱她就是了。”    听到陆远凡这话,李泽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。    因为在李泽看来,所谓的爱应该建立在独占的基础上,所以李泽是真的很想知道陆远凡对林慧莲的爱为什么会如此另类。    但因陆远凡不想继续聊这个话题,所以李泽只好问道:“你现在认定你老婆是被林宇南害死的,对吗?”    “但没有证据,所以他们很可能会把我老婆的死定义为自杀,这样我老婆就真的是太可怜了。”    “不好意思,我帮不了你的忙。”    “没事,那就先这样吧。”    “假如有什么是我能帮上的忙,那你就打电话给我。”    “好的,谢谢。”    嘟……嘟……    陆远凡挂机后,李泽将手机放在了一旁,并直接躺了下去。    因为和陆远凡的通话,李泽更加怀疑林慧莲是被林宇南给害死的。但如果陆远凡提供不了实质性的证据,并且警方那
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